一、实训室仅供给师生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实验、实训及创作等的使用,严禁非工作、非教学、非训练人员随意进出及逗留;
二、实训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,未经实训室管理员同意,不得私自配制钥匙,不得随意转借他人,以避免发生设备丢失、损坏及安全事故;
三、实训室内相关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,针对特殊或重要设备,须有安全操作规程,学生首次使用各类设备前必须接受安全操作培训,师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;
四、师生在使用用电设备时须注意安全,实训室内禁止使用与实训室无关的电器,上课教师或相关使用人在课后或使用完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,每天最后离开实训室的人须检查设备、水源、门窗等是否关好,确保安全后,方可离开;
五、实训室管理员须定期检查仪器设备,做到会使用、勤保养,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,设备仪器的使用人员应注意操作规范,与管理员一同维护设备;
六、正在使用实训室的人员如发现问题、故障、隐患等须及时联系实训室管理员进行报修;
七、实训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堆放易燃物品;
八、实训室所有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,如发生事故,相关人员要保持镇定,及时报警(火警119)并联系学院;
九、实训室的各类设备、器材须摆放整齐,所有使用人应共同维护实训室整洁,做到地面、桌椅、设备三清洁;
十、实训室使用完后应整理好相关设备及物品,做好收纳,放回原位;
十一、禁止将食品、饮料带入实训室,需在实训室外吃完或将食物、饮料存放在指定地点;
十二、实训室内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;
十三、学生在实训室内应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。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