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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训室安全、卫生、文明守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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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时间:2023/3/3 10:42:27

一、实训室仅供给师生进行教学、科研、实验、实训及创作等的使用,严禁非工作、非教学、非训练人员随意进出及逗留;

二、实训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,未经实训室管理员同意,不得私自配制钥匙,不得随意转借他人,以避免发生设备丢失、损坏及安全事故;

三、实训室内相关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,针对特殊或重要设备,须有安全操作规程,学生首次使用各类设备前必须接受安全操作培训,师生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;

四、师生在使用用电设备时须注意安全,实训室内禁止使用与实训室无关的电器,上课教师或相关使用人在课后或使用完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,每天最后离开实训室的人须检查设备、水源、门窗等是否关好,确保安全后,方可离开;

五、实训室管理员须定期检查仪器设备,做到会使用、勤保养,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,设备仪器的使用人员应注意操作规范,与管理员一同维护设备

六、正在使用实训室的人员如发现问题、故障、隐患等须及时联系实训室管理员进行报修;

七、实训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堆放易燃物品;

八、实训室所有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,如发生事故,相关人员要保持镇定,及时报警(火警119)并联系学院

九、实训室的各类设备、器材须摆放整齐,所有使用人应共同维护实训室整洁,做到地面、桌椅、设备三清洁;

十、实训室使用完后应整理好相关设备及物品,做好收纳,放回原位;

十一、禁止将食品、饮料带入实训室,需在实训室外吃完或将食物、饮料存放在指定地点;

十二、实训室内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;

十三、学生在实训室内应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。

 
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