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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2/3/28 9:05:19
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,现将我校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》、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、自有专任教师名单、外聘教师名单、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8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 陈江璋,010-66097825;电子邮箱:moepgc@163.com。
附件:1.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
2. 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
3. 自有专任教师名单
4. 外聘教师名单
5.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2022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