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管理部
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资产采购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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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时间:2023/3/3 10:52:41

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资产采购管理办法

 

第一条  总则

一、为了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管理,规范采购工作流程,结合本校采购工作特点和管理需要,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各单位购置资产时,若为基本类,参照学校物资采购审批流程进行采购。若是项目类的购置,则由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提出申请,附符合规定的可行性论证报告,进入项目评审流程。对不具备条件的申请,如对资产管理不善(账、卡、物不符),或安装场地、运行环境达不到要求的,不予购置。

第二条  采购员职责

一、熟悉掌握学校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,性能和用途,对市场进行深入了解,对采购数量控制,采购品质控制,采购价格控制,收集信息,询价,比价,议价后再进行物品采购。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,考核,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优良性,杜绝以次冲好的产品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负责各类物资材料采购的事前审核确认和市场询价,联系多方商家进行谈判,了解并收集所有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信息,一切以学院、利益为重,协商结果报上级领导进行审核处理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三、负责对所采购材料的质量、数量核对工作,及时与使用部门沟通所采购材料的必要性,尽量满足使用要求,并在审核控价的范围内进行采购。

四、事中跟踪督查各使用部门情况,协同商家办理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及耐用品的入库手续,协同库管人员办理接收货物入库,质量检验、数量核对、和发票等;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五、 整理好各项采购项目的报账票据(采购申请、验收单、合同、确认单、入库单等),进行报账流程的签批手续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六、事后跟进所购物资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维护维修工作,及时处理,以确保学院与子公司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七、协同商家制定采购合同,跟踪督促订单实施进度,大型项目采购,联系商家配合学院集团的招标工作。

第三条  采购流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四条  项目审批流程

一、0.1万元以内项目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申报→风险审计部复审核控价→资产管理部审核→财务部签批可实施。

二、0.1-1万元项目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申报→风险审计部复审核控价→资产管理部审核→财务部签批→分管财资副校长签批→财资总监复审可实施。

三、1万-5万元项目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申报→风险审计部复审核控价→资产管理部审核→财务部签批→分管财资副校长签批→常务副校长签审→财资总监复审可实施。

四、5万-20万元项目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申报→风险审计部复审核控价→资产管理部审核→财务部签批→分管财资副校长签批→常务副校长签审→财资总监复审→校长签批可实施。

五、20万元以上项目

需申请项目评审(招标)流程,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执行。

六、应急项目

包含水电气等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

第五条  纪律与监督

一、采购员不参与验收流程。

二、校内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;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信原则。

三、采购员应自觉遵守学院《廉洁自律制度》,自觉接受监督,自觉履行监督义务,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参照《廉洁自律制度》给予一定的处分。

四、本办法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。